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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天津市创建无障碍建设城市迎检工作会上了解到,继本市在2005年获得“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示范城”荣誉称号的基础上,2007年本市又被国家被列为“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围绕创建无障碍建设城市,市建设交通委、市民政局、市残联和市老龄委按照国家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标准要求,拟定了《天津市创建无障碍城市迎检实施方案》,在各区县政府、各委办局和有关单位的积极努力下,本市建设和改造了一大批无障碍设施,全市无障碍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目前无障碍建设进入验收检查阶段,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工作计划,7月份之前,各区县政府、各有关单位全面开展自查。8至9月由市创建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区县、各单位进行工程验收,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10月做好迎接国家验收检查团来本市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无障碍设施建设主要工作包括:对2002年1月1日以前建成的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小区道路、信息交流设施等继续进行无障碍改造。对2002年1月1日以后建成的新建项目按照无障碍城市标准进行检查和验收。其中:
1、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扩建和改造的人行道,在交叉路口、单位出入口及人行横道等处,缘石坡道设置率达到100%。城市人行道和人行横道坡化改造率不低于80%。设置提示盲道和行进盲道。商业街步行道等区域的人行道应设置盲道。城市公园、广场、商业街及重点公共建筑的人行道口应设置提示盲道。城市建成区的公交车站等候区应设置提示盲道。重点地区人行横道设过街音响信号装置,安全岛设轮椅通道。过街天桥、地道设置轮椅通道或垂直升降设施。
2、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办公科研建筑、商业服务建筑、公共交通设施、文化纪念建筑、观演体育建筑、医疗建筑、学校与园林建筑、室外公共厕所、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设置无障碍厕所及厕位,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公共服务建筑要设置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低位电话。宾馆、饭店要有一定数量的无障碍客房。文化观演建筑、体育建筑要设轮椅席位,飞机、地铁、轻轨车辆、铁路客车、公共汽车、电车、客轮等公共交通工具要适应残疾人需要。机场有方便残疾人登机的升降装置,铁路旅客车站、长途汽车站、地铁轻轨站台高度与车厢地板基本平齐,客运码头(海河游船码头)有方便有方便残疾人登船的装置,公交车站设置盲文站牌。
3、居住小区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新建小区无障碍设施建设率100%,已建小区改造率60%,小区人行道、公共绿地、公共服务设施设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已建高层和中高层住宅和公寓、宿舍无障碍设施改造率不低于80%,更换电梯时要选用无障碍电梯,公寓、宿舍设无障碍公共卫生间。
4、信息交流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电视新闻、电影、电视剧中加配字幕,电视台开办手语节目。医院、车站、城市中心广场、公交车等建立信息屏幕系统。在商业、医院等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中推广手语。研发推广方便盲人、聋人使用的信息交流产品和服务。开办适合残疾人使用的专用网站。
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天津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的监督管理,依法规范全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对侵占、破坏无障碍设施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通讯员刘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