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市公安局按照三项重点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当前执法规范化建设相关重点工作。各单位坚持边梳理边整改,认真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对执法突出问题逐一加以解决,同时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规范,严防执法突出问题发生。
市公安局指挥中心针对一些单位110有责复打问题,认真研究,狠抓落实,每月组织人员采取模拟警情、现场录像方式,对全局110接处警单位的接处警工作进行实地检查,下发检查情况通报,对未按规定时限出警的单位,按照绩效考核标准扣分;每日安排专人对当天110复打警情逐一进行调查核实,直接与报警人、出警民警等相关人员取得联系,询问民警的出警情况,对确认负有责任的复打问题予以通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将因110接处警工作不当或指挥过错,造成群众投诉、群众利益受损的,纳入责任追究范围。
刑侦局针对查摆出的执法突出问题,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基层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着手制定《刑事法律文书制作工作规范》和《严格适用强制措施工作规范》等,狠抓贯彻落实,杜绝执法问题的发生。 经侦总队针对经侦系统受案、立案中的问题,着手准备在经侦信息网上建立经济犯罪案件信息平台,设置受理案件时限提醒功能,由法制部门对受理后在规定时限内未作出决定的进行监控,杜绝相关问题的发生;针对侦查或调查取证工作不及时、不到位、不规范等问题,采取支队法制员、支队长和总队法制办三级审核制度,强化对案件的审核把关,及时指出办案中相关问题,并对出现执法问题的单位进行回访,监督其落实整改;针对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的问题,在对全体法制员进行培训的基础上,将相关内容列入经侦系统全员培训内容,就法律文书的制作进行详细讲解,加强对办案民警进行执法思想教育,增强民警的工作责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