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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小姐购买了一条博美犬后,养了几天觉得不合心意,就要求全额退款,商家却说,想退狗狗是违约行为,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如今养宠物的市民越来越多,而宠物又不像其他商品,如果遇到沈小姐这样的情况,又该怎么办呢?
昨天,专家和律师表示,宠物能否适用《消法》是存在争议的,目前,宠物交易立法相对滞后,只要卖家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健康的宠物,买家想退是比较困难的。所以,买宠物前你可要精心挑选了,不然,就可能面临支付违约金的局面。
宠物狗养了几天,退了要扣违约金去年9月左右,沈小姐家的博美犬在小区里被一辆车子给撞死了。这只狗养了六七年,沈小姐全家都对它很有感情,尤其是她妈妈,与小狗朝夕相处,一下子很难接受。
“看到我妈的这种情况,我就想赶快买一条一模一样的博美犬,来安慰一下她。平时我的狗狗一直在吉卡宠物乐园文华店洗澡,所以我就在第一时间赶到该店,物色新狗狗。一开始我看到有一只博美犬和我家那只有点像的,就问了下价格,是3500元。同时,我也告诉工作人员,我家的狗出事了,所以想买一只差不多的来替代。”
沈小姐说,第二天她再次来到吉卡宠物乐园文华店选狗,最终选了另一只博美,感觉和死去的狗狗外形比较接近。“这只狗狗要5000元,我就把这个价格报给了撞死我家狗狗的肇事者。他后来直接把5000元赔款给了吉卡宠物乐园,我就把狗领回了家。当时宠物店还承诺,如果这只狗养不好,是可以换的。”
狗拿回家后,并不是很听话。养了几天,沈小姐便将其退回给了宠物店。“这只狗的眼睛好像有病,很不清澈,而且一直很闹,大小便也不听话,不但没有给我妈妈带来安慰,还让她血压升高了。宠物店退了2000元给我,说以后有合适的狗再推荐给我,我也同意了。”
之后,沈小姐并没有挑到喜欢的狗狗,过了个大半年,狗狗被撞死的阴影也逐渐消散。养不养狗,对她和家人来说也有点无所谓了。
两个多月前,沈小姐来到吉卡宠物乐园文华店,要求把剩余的钱退回来。“该店店长不同意,说要扣除30%的违约金,还有当初买狗时送的狗粮什么的,也要几百元。”
对此,沈小姐觉得难以接受,事情便僵在那里,到现在都没有解决。
宠物店:按照合同宠物犬是不退的吉卡宠物乐园文华店原店长邓小姐(店长现已换人)解释,沈小姐当初选的是一条六七个月大的博美,由于有点大了,当时店里的工作人员建议她先用笼子饲养几天比较好,但她不要笼子,也没有按照工作人员建议的方式来饲养。“几天后,她来退狗,我们也同意了,并且说好以后有合适的再推荐给她。后来她提出要退一部分钱,我们就退了2000元给她。此外,由于当时买狗时配的狗粮已经拆封了,无法退货,我们便折算成两百多元钱,她也同意了。这样一来,实际上剩余的钱是2700多元。”
邓小姐强调,买狗时签订的合同里并没有退款这一条,只是说如果狗有某些传染病,可以在一定时间内换一只。而且该店已经给沈小姐开具了发票,也交了税,现在是不可能全额退款的。“我们之所以愿意退一部分钱给她,是考虑到她是老客户。作为商家,我们也要考虑成本,毕竟宠物都是活体,退起来不像其他商品那么简单。适当收取一点违约金,也只是为了填补我们亏掉的成本,而不是赚钱。对于她的要求,我只能向公司申请,由公司来决定。”
昨天,杭州吉卡宠物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王先生反馈记者,经过商量,该公司决定退还2000元给沈小姐。
省消保委:宠物交易主要看合同约定昨天,浙江省消保委投诉部工作人员指出,《消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产地、生产者、检验合格证明。因此,宠物店必须提供宠物犬产地、所属狗场、检疫免疫等证明材料。只要宠物店按照合同提供了健康的宠物犬,就可以拒绝退货。此外,宠物是否可以适用《消法》,也存在一定的争议,对于这类特殊商品,《消法》并未作进一步的解释。
浙江援手律师事务所潘永明律师认为,眼下在宠物犬饲养和管理方面,陆续有法律法规出台,然而宠物犬交易立法却迟迟没有迈出第一步。因此,在宠物交易中,双方都应该以合同约定为准,宠物店只要提供了符合合同约定的狗狗就可以了。如果消费者要求退款,只能双方协商解决。据《每日商报》记者方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