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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4月12日《楚天都市报》报道:武汉洪山区丽华苑小区存在渗水问题的房屋近200套,且不包括尚未入住的房子。而这些外墙渗水的问题房屋都是经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丽华苑小区大面积渗水的房屋都能验收合格,开发商经过打磨、刷涂料等处理工序以后,翠微福苑小区房屋裂缝会暂时“消失”,又有谁说这些问题经适房不合格呢?
但是,从“楼脆脆”、“楼歪歪”、“楼薄薄”到“水帘洞”,太多的住房建筑质量问题令人触目惊心。房屋“未住先裂”,即使开发商做出了质量安全承诺,即使相关部门验房“合格”,业主也难以放心。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规定,开发商交房时,必须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该表必须详细记录该套住宅中房屋外观及尺寸偏差、防水、水电安装等8项内容的验收过程、曾经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为了防范房屋质量等方面的风险,原建设部颁布的《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住宅工程经竣工验收备案后,方可办理产权证。各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住宅工程质量的监管力度。
为保证住房建设质量,除了建设部门督查验收以外,可以考虑建立一套独立于开发商与职能部门之外的第三方验房机制,对房屋质量严格把关,让消费者住上放心房。(刘凯玲 原题:未交房先开裂 “安全”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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