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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广州6月8日电(记者陈冀)记者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针对近期农产品价格上涨、炒作农产品的价格违法行为,物价部门部署开展了一系列检查,初步掌握了部分涉嫌囤积居奇、跟风涨价,推动市场价格上涨的价格违法行为。
近期,绿豆、大蒜等农产品的主产区和销区发现了一些涉嫌违反价格法律法规,推动农产品价格上涨的行为。广东省物价局开展了专项检查。检查组在检查深圳福田某公司时发现,该公司从云南收购大蒜到深圳销售,5月15日湿蒜收购价为每斤2.5元至2.9元,零售价按等级价格在每斤5元至6元,进销差率高达70%以上。
广州大朗货场某经营者在2010年3月2日,从东北购进绿豆55吨,购进总金额550100元。从3月26日开始销售,至4月18日结算,销售数量53.65吨,销售价格(批发价)为每公斤13.30元至14.40元,平均销价为每公斤13.50元,销售金额724458元,大大高于市场平均销售利润率。
以上经营者都涉嫌在农产品市场价格逐步走高时大量购进,待价格进一步上涨时以更高的价格销售,跟风哄抬价格,牟取高额利润,间接推动了市场价格的上涨。
对于发现的涉嫌价格违法行为案件,广东省物价局正在依法予以处理。
据介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商务部关于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通知要求,广东省物价局已会同有关部门在6月份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囤积居奇、跟风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打击。广东省物价局告诫所有农产品经营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切勿利用端午等传统节日以及自然灾害跟风炒作,牟取不正当利益,否则将依法受到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