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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那您觉得,是不是现在应该不管他销售成什么样,应该到此马上停住?
王锡锌:
其实我们在法律上,这里是非常清楚的,我们来看PPT(《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其实这里面这种违法违规的情况,我们城乡规划法已经讲的非常清楚,首先在这里讲到,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所以两种情况,第一种一定要拆,如果从长远来说,为了恢复生态的原貌,为了保护当地的旅游资源和环境,毫无疑问,我觉得应当先去拆除。在目前情况下,如果不拆除的话,这样的违法违规建设如果能让违法者去获益的话,这能叫什么制裁呢?
主持人:
我们看到现在官员被查处了,房地产公司被罚款了,那么爱情人湖,关心情人湖的人们,必然问这样的一个问题,这些处罚能够换来情人湖的死而复生吗?
(播放短片)
解说:
如今消失了的情人湖已经成了大理人心中的痛,他们呼吁恢复湿地生态,还情人湖原貌,可是一排排别墅已经建成,文明天下的情人湖还能恢复原貌吗?
今天的人民日报也对此发表疑问,事实上,在云南省纪委的查处通报里,并没有提及情人湖如何善后。
寸亚平:
现在我们市民要求的就是要还湖于水,还园于民,还是把情人湖归还为原来的情人湖,把这个洱海公园还是,还老百姓一个原来的洱海公园。
解说:
根据新华社的报道,专家分析说,已遭破坏性开发的洱海,若要恢复生态系统相当棘手,目前这一项目已完成80%的工程量,建设投资3.3亿多元。
如果拆除别墅和酒店,恢复原有的生态系统,投入将更大,这个成本又该谁来支付呢?对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大理官员说,“只能这样了,大理马上要在洱海东岸、西岸和北岸建设三大湿地公园,算是对情人湖消失的额外补偿吧。”
陈鹏:
情人湖他们认为也就30亩,但是比起那三大块湿地的面积来说,其实还是挺小的一部分。而且还是在洱海以外的地方。
解说:
情人湖还能回来吗?还情人湖的困境并不是第一起,在很多地方的景区,都发生过类似的事情。
2007年,庐山森林公园内当地一些干部与富商损毁国家生态工业园,违规兴建私家别墅,导致这一景区抢建别墅成风,后被拆除。
2008年4月,福州市拆除了古山国家级风景区内14处违建别墅。
2008年7月,黑龙江五常市龙凤山国家3A级森林公园内被发现毁林建别墅。
2010年1月,连云港市政法委副书记的家人在当地花果山景区修建豪华别墅,经人举报后自行拆除。
这一件件本属于公共财产的风景区,却沦为一些人后花园的案例,不得不让人们深思,洱海天域的一栋栋别墅就是一封封举报信,美丽的情人湖还能再回来吗?
主持人:
问情人湖能不能回来,实际上换个问题,就是这个别墅要不要拆,刚才短片里面已经说了这个问题,拆它的成本是很大的,因为80%的项目已经建设完了,本身就投资3.3亿,如果你要拆,投资会更大。您觉得有可能拆吗?
王锡锌:
首先我们在回答可能之前,还是要重申一下。
主持人:
依法。
王锡锌:
要不要拆,这个问题我觉得非常简单的,要不要拆,我觉得从法律上来说,我们刚才已经讲的很清楚。
主持人:
必须拆。
王锡锌:
从社会意义上来说,刚才说了,在情人湖上面建起了一栋栋的别墅,其实就是一封封的举报信,我觉得也是一声声的呐喊,如果说这样的东西留在那里,我觉得是这个城市一些耻辱柱,它不是你的名片。
主持人:
您是这么说的,但是刚才短片里面同样说了,有一位当地的官员说只能这样了。您觉得呢?
王锡锌:
只能这样,我不知道考虑了其他什么方案没有,这里只能这样,其实我们应该放到前面所讨论的那个问题中来理解,我们今天这样的处理到底是可以说尘埃落定了,还是仅仅是一个开始,后面有没有其他的利益链条,为什么我们要问这样的问题呢,因为很显然,这一块儿要不要拆,我觉得法律上已经定了,为什么我们要,这个官员会说只能这样,难道说法律就要让位于这种违法的既成事实吗?
第二,如果从环境来讲,成本的考虑当然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但是最重要的方面是这种生态环境的恢复,还湖于民这样一种承诺,要不要实现。如果不去做的话,那损失的成本又有多大呢?
主持人:
您刚才说到一个词,叫还湖于民。当地也有官员同样说了,我们只能这样,同时我们也没闲着,我们还是要在洱海其他三个方向新建比情人湖大得多的湿地,因为情人湖不就30亩嘛,您觉得这是不是有点狸猫换太子意味在里面?
王锡锌:
一方面我觉得比较荒诞,因为本来我们有一个天然的情人湖,是洱海很重要的一个部分,现在把它填了以后,官员后来解释说,没关系,我们在东西北这三方面我们可以再大规模地兴建,一方面在破坏,另外一方面要耗费巨资来兴建,这本身自相矛盾。
第二方面,我们也看到,既然你在东西北这三方面都可以来兴建湿地,那么这一块儿,刚刚要建成的这一块儿,为什么不能把它拆掉,为什么不能够还湖于民,因为公园在这里我们强调,洱海公园强调的是公,今天这样的公园变成了别人私家的花园,后花园,这种由公变私,我们刚才已经说了是违法违规的,这种违法违规的形象,我觉得从法律上来说,从社会上来说其实不是一个能不能的问题,而是要不要,愿不愿的问题。
主持人:
今天我也看了一些资料,有一些环境方面的专家也出来说,说如果因为它毕竟是在湿地之上盖起来的建筑,如果把它拆了,对于湿地的损坏已经是不可逆转的了。是不是拆这个问题?您怎么从生态的角度看这个问题?
王锡锌:
我觉得当然这里面不仅仅要讲法律,要讲社会关注,当然也要讲有科学决策,从科学决策来说,我觉得也许专家讲的有他的道理,我不是这方面的专家,所以我不好去评价,但是我想这种恢复可能是一个程度的问题,恢复可能还有一个时间的问题,也许我们现在无法恢复到原来的样子,从这一方面来说,这恰好提醒我们一个决策的错误,一种官商勾结,制度失灵带来的这种错误,的确有的时候我们要付出代价,但我们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