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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通报,全国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发放仅6个省(区、市)达标,分别为北京、天津、黑龙江、上海、云南和宁夏,个别省份借口不知道发放标准很荒唐。(6月8日《中国经济周刊》)
高龄津贴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讽刺。不是高龄的六七十岁老人,难道就没有权利领津贴了?只能说,所谓“高龄标准”被划定的越高,就越能反映我国养老体制的滞后。然而,就是这个80岁才能领的津贴,全国大部分地方还竟然发不下来。全国只有6个省市达标的现实,让人扼腕不已。人们不禁要问,是谁动了高龄津贴的奶酪?
达标的理由只有一个,不达标的表现却有千种万种。有的地方将国家统一的80岁“高龄标准”划到了85、90甚至是95或99;有些地方,还不按时发放,能托则托,能延则延,这好像对于一些身体不好的老人来说,并非好事;更为有甚者,一些地方的民政官员竟然连他们本地的年限标准都不知道,至于再谈什么落实,岂不成了痴人说梦?千奇百怪的不合格形式,放在民政部的制度规定面前,没有任何可以推诿的借口。
貌似可以说,权力部门自上而下的执行次序是“夜长梦多”的主要原因。殊不知,在权力的施舍式给予的过程中,高龄津贴已经从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层面,变成了职能部门与个别官员把玩的玩具。于是,我们更多的能看到官员带着面粉、食用油和摄像机等物品到老人家里去嘘寒问暖,却鲜能看到,老百姓因为享受不到津贴了,而将民政部门告上法庭。无论官员还是民众,都似乎没有认识到养老福利的与生俱来性。
施舍式的福利,有着巨大的权利危害。权力能不能给、啥时候给、怎么给、给多少,都似乎成了权力自己的事儿。对于权利,只有被动接受的份儿。看看吧,这哪里又像是什么福利,这分明是赤裸裸的“嗟来食”嘛。区分点在于,作为权利,如果权力不给或不按时给时,我们有权申诉;而施舍则要看权力的脸色,人家给了点福利,还得让我们感恩戴德,人家倘若不高兴不想给,我们也没有任何办法。
高龄津贴只是冰山一角。在高龄津贴背后,我国养老体制的滞后现状令人不寒而栗。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戴相龙表示,2008年全球养老金有25万亿美元,而中国地方和中央养老金不足2000亿美元,不足全球的0.8%,大大低于我国经济总量占全球7.3%的比例。问题在于,一种施舍性福利向来不管给百姓回馈多少才是符合标准,权力只喜欢陶醉于“给权利一块干粮就认为自己是善良”的虚荣心满足之中。
福利专家郭万达表示,“民生净福利基本上从地方到中央,都是政府主导的,是施惠于民的运动,但民生净福利不是政府的施舍式的天官赐福,应该有制度保障。”福利建设的根基当在于法律的跟进与制度的完善,而不能指望民政部门的赤裸权力来独立构建。因为,有权力而无制约,则难免出现权力自肥,更难免出现权力不作为。就像今年全国高考作文的漫画:有鱼吃,还去捉什么老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