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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农民工工资12年只增长68元的“低工资优势”依然存在,就是再低的户籍门槛,农民工也没条件在城市安居乐业。如果真正实行全国人大财经委关于减轻竞争性行业企业税负、腾出空间给员工增加工资的“减税加薪”、“化税为薪”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城市化和户籍改革之路必将天高地阔。
而如果能更彻底落实农民的土地和房屋权利,让产业资本、金融资本、政府资本都能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盘活这两项权利,参与到土地、农房资本化和农业产业化及退耕还林、还牧等环境保护中来,不仅农村的土地利用价值将大大提高,进城农民工也将不再为要不要城市户籍问题而为难,他们也将获得祖辈传下来的“后院资本”,从而降低在城市的安居和创业门槛。
显然,这两道门槛都需要法律层面上的统一安排,单靠地方的户籍改革,收效有限。-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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