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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考志愿填报:港澳高校指南
如何报考香港、澳门高校?2010年,香港大学等12所香港高校、澳门大学等5所高校继续在津招收本科生。
经教育部批准,在津安排招生的12所香港高校为: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理工大学、岭南大学、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香港)珠海学院;5所澳门大学为: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大学、旅游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
报名条件和方式。2010年在津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均可报读香港12所高校及澳门5所高校。
高考成绩公布后,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珠海学院10所香港高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对考生的面试成绩进行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以上10所香港高校录取工作须于7月7日前结束;已被香港大学等10所香港高校录取并经本人确认同意就读上述高校的考生,不能再被其他内地在津招生高校录取。如考生未被香港大学等10所香港高校录取,仍可参加内地在津招生高校(含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的录取。
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旅游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采取单独录取的办法,与其他在津招生高校的录取互不影响,而是增加了考生的选择机会。考生如被内地高校或香港高校录取,仍可参加澳门高校的录取;如考生被澳门高校录取,也还可参加内地高校的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