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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内容:按照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服务月活动统一部署,天津市政府审批办近日制定了《关于在市和区县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开展‘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服务月’活动的安排意见》,分别在市区两级“中心”推出了八项活动,加快投资项目联合审批 解决一批审批难题。同时采取三项措施,督查各部门落实审批再提速的实施情况。 |
天津北方网讯 6月10日电(王磊、朱虹)按照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服务月活动统一部署,天津市政府审批办近日制定了《关于在市和区县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开展‘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服务月’活动的安排意见》,分别在市区两级“中心”推出了八项活动,加快投资项目联合审批 解决一批审批难题。同时采取三项措施,督查各部门落实审批再提速的实施情况。
其中,八项活动为:(一)实施审批手续再简化。对审批再提速后保留的495项行政审批事项,要求各审批部门严格执行新的申请材料目录,将简化手续、减少环节落到实处。
(二)实现审批效率再提速。要求各审批部门严格落实全市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平均承诺办结时限6.9天,155项立等可取事项和231项网上办理事项的提速成果,执行限期办理制度,大幅度缩短实际办理审批的时间。
(三)落实一审一核,现场审批。各级审批部门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事项在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审一核、现场审批”的规定,一把手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重新向本部门驻“中心”首席代表签发现场审批委托授权书,精简内部流程,确保现场审批率达到95%以上。
(四)依法规范审批行为。市审批办会同有关审批部门对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指南,按照市委市政府规范行政审批的要求,依法依职从审批程序等十七个方面进行了统一审核与规范,各审批部门要逐项对照实施,做到程序合规、服务高效、质量保障。
(五)加快投资项目联合审批。组织各级联合审批部门强化投资项目联合审批,采取一窗接件、效能登记、帮办领办和审批时间与自然时间双限时等措施,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立项阶段15天、规划阶段90天、开工许可阶段35天,共计140个自然天数完成一个项目全程审批的明确要求。
(六)解决一批审批难题。对企业、基层和群众在办理行政审批时遇到的难题,市和区县两级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将组织各审批部门出主意、想办法,千方百计解决问题,支持发展。
(七)做好服务接待日工作。组织落实好在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开展的“服务接待日”、“政策宣讲日”等六项活动,做到周密组织,取得实效。
(八)加强行政审批效能考核。会同市监察局加强与各审批部门的配合,搞好窗口规范化建设和工作人员标准化服务活动,坚持一件一评议、一事一回访,推出一批优秀服务窗口,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采取的三项保障措施:一是强化领导,迅速推进。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职能处室负责协调推动,各部门进驻“中心”首席代表负责具体落实,建立实施信息日报、问题协调和推动检查等制度。二是抓住关键,重点突破。按照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审批服务再提速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10〕5号),逐项落实各部门审批再提速已经形成的成果,在高效审批服务上实现突破。三是加强督查,务求实效。会同市监察、督查等部门,对各部门落实审批再提速的实施情况开展督查,使行政审批工作在“服务月”活动中取得实实在在的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