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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私自撬开我家门锁的行为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4楼住户表示,无论什么情况下,其他住户都不应该私自撬开门锁,决定撬门之前应该知会户主。
其他住户如果不撬开门锁,维修无法正常进行,会影响大家的自来水供给。在集体利益面前,4楼住户应该做出让步,而且撬门确实也没有给4楼造成任何财产损失。
和平里居委会居委会单方面无法决定是否撬开居民门锁。据居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正常程序,应该通知居委会、街道城管执法科、派出所三方共同到场才能打开居民的家门。但事实是,施工时间正值周末,街道城管科只有值班人员,无法到场进行有效工作。而派出所110出警后表示,在住户不在家的情况下其他人不能私自撬开门锁进行施工。因此即使居委会负责人在现场,也无法作出决定。
向阳派出所在住户不在家的情况下,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撬开住户门锁入室进行施工,除非经过住户允许。虽然该住户确实影响了维修进程,但是撬开住户门锁依然属于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
★ 律师意见资深律师吴蒙
首先,其他住户的行为没有犯罪故意,因此不触犯刑法,但是撬门行为侵害了公民房屋所有权、隐私权和人身权。其次,由于撬门行为是有前提条件的,其他住户的行为没有造成4楼住户物品的损害,所以也谈不上民事诉讼。由于这件事在刑事上、民事上都没有造成法律后果,因此法律不会追究行为人的责任。
撬门的行为确实侵害了4楼住户的一些权益,业主可以要求行为人赔礼道歉,但业主并没有受到实质上的侵害,同时业主也是最终受益人,所以这种行为虽不提倡,但也不造成具体的法律后果。(记者张文弟实习生韩春霞)
三言两语:邻里之间“和”为贵 据悉,此事件目前已经协调解决。就这个案例而言,4楼住户先是做得“不对”,但其他住户做得更“不该”,可喜的是大家最终相互谅解。可见,邻里之间还是“和”为贵。(刘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