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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今日,本市劳教局下属的青泊洼、板桥、市女子劳教所和市劳教收容所等4个劳教所分别加挂“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牌子,将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二者整合为强制隔离戒毒,赋予劳教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新职能。日前,记者就本市劳教系统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情况,专访了天津市劳教局局长张志刚。据了解,新挂牌的隔离戒毒所与之前劳教戒毒有着本质区别,将吸毒者视为病人,对其进行治病、脱毒。
特色
戒毒措施围绕“治病救人”
据市劳教局局长张志刚介绍,新成立的强制隔离戒毒所与以前劳教戒毒有着本质区别。“事实上,戒毒人员不仅是违法者,同时是病人、受害者,是需要社会关注的特殊群体。”张局长说,“以前我们对劳教戒毒人员注重的是他们在社会上的违法和危害程度,现在更关心的是他们毒瘾的深浅程度和治疗的难度。以前对劳教人员的管理模式有3种,即封闭式、半开放式和开放式,其主要是从管理层面上考虑,体现的是矫治作用。而现在对强制隔离戒毒‘病员’的管理模式则是分为3期,即生理脱毒期,大约3个月左右;身体康复期,大约6至8个月;戒毒巩固期,大约一年多的时间。体现以治病、脱毒为主,主要是从治疗层面上考虑。相对应的,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对于吸毒成瘾人员,不能等同于一般的违法人员,而要围绕‘吸毒者是个病人角色’这一根本,戒毒的措施手段都应围绕‘治病救人’进行。”
方式
心理生理双调节“对症下药”
“大多数吸毒者不同程度患有各种疾病,包括生理和心理方面。”张志刚局长介绍说,“为了对戒毒人员进行‘对症下药’治疗,我们坚持入所体检,为每个人建立病历档案,坚持每日队医巡诊查房,确保有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救治。”
据了解,针对戒毒人员的心理行为特点和矫治需求,劳教局建立了心理矫治指导中心、劳教所心理矫治中心,中心设置了心理咨询室、信息综合室、宣泄室、音乐理疗室、行为治疗室,添置了音乐理疗床、音乐按摩椅等心理矫治设施,每年接受心理咨询和矫治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达500余人次。
未来
建立回归社会“中转站”
“目前吸毒人员的复吸率仍然居高不下,除了自身的原因还有其他很多原因。有的戒毒者从强制戒毒场所刚出来时信誓旦旦,但在很短的时间内,再次滑入吸毒的深渊。导致复吸的原因很复杂,身体不适、心理渴求、毒品环境等外界因素刺激,都很容易导致复吸。”张志刚局长说,“禁毒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和诸多管理部门,吸毒人员从生理脱毒到戒毒康复、回归社会,需要公安、司法、民政等多部门形成合力,需要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和戒毒人员及家庭的共同努力。”
目前,劳教局正在加快戒毒康复中心的建设步伐,积极筹建天津市板桥戒毒康复中心,作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前的适应场所,发挥中途岛、转运站的作用,其目的就是巩固戒断成果,减少复吸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