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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从市市容园林委获悉,《天津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规定,除了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厕所应当全天免费开放外,商业、交通场站、医疗机构等公共建筑和场所附设的公共厕所,也应当在服务时间内向公众免费开放。
《办法》规定,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厕所应当全天免费开放,商业、文化娱乐、交通场站、医疗机构、体育场(馆)、展览馆、游览景点等公共建筑和场所附设的公共厕所,应当在服务时间内向公众免费开放。未按照规定时间免费开放的,将被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临时停用公共厕所未向公众公示、未向区县环卫部门备案、未按照规定设置活动式厕所或者采取其他方式解决公众用厕需求的,责令其改正,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于上述范围以外、具备条件的沿街单位和非经营性场所内部卫生间,本市鼓励其向公众免费开放,并由环卫部门根据需要给予适当补贴。(记者张鸣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