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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劳教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志刚
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并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作出了具体部署。天津市委书记张高丽同志和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散襄军同志对全市以及政法系统学习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市劳教系统一定把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
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党的生死存亡。《廉政准则》的颁布实施,是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多年来,我市劳教系统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09年,劳教系统认真落实市委政法委廉政隐患“零点”方案,实现了无民警违法犯罪和严重违纪的“零点”目标。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劳教系统作为全市政法工作的组成部分,也是腐蚀和反腐蚀的前沿,决不能低估各种腐朽思想和腐败现象对劳教系统党员领导干部侵蚀的严重性。我们一定要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毫不动摇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准确把握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使《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和规定成为党员领导干部执政为民、公正廉洁执法的行为规范。
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贵在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执行。《廉政准则》约束的主要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规范的主要是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廉政准则》执行力、约束力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遵守,以“自律”作为基础。如果党员领导干部缺乏遵守制度的自觉性,单靠外界的监督和压力是行不通的,所以必须在“自律”上下功夫。要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增强廉政意识和自律意识,积极组织开展对《廉政准则》的学习培训,让他们充分认识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重要性,提高遵守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市劳教局近期将举办所处级领导干部《廉政准则》专题学习班,逐条逐条学,原原本本学,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而对于极少数不能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党员领导干部,还需要加强监督,辅以“他律”,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执法监督员、社会舆论特别是网络监督、干部群众信访举报等的监督作用,施加压力,让党员领导干部不得不遵守《廉政准则》。
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当前,党和人民群众对劳教和戒毒工作的要求和希望很高,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坚决落实“首要标准”、认真履行“第一责任”的任务很重,要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关键靠队伍,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作为市劳教局的主要领导,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表率,把学习《廉政准则》作为加强党性修养和优良作风养成的必修课,着力在把握精神实质、掌握基本要求和内容上下功夫,将八个方面的“禁止”和52个“不准”熟记于心、扎根于脑。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经济上的“清白人”、作风上的“正派人”,时刻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堂堂正正做人,公公正正用权,扎扎实实干事。必须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劳教系统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着力落实执法业绩档案制度,不断强化执法管理和监督,努力实现我市劳教系统廉政隐患“零点”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