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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7月5日召开的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工作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强调指出,要以弘扬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全面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法院队伍,使法院文化建设成为传承司法文明的载体、展示司法形象的平台、促进司法工作的动力。(《人民法院报》2010年7月6日)
毫无疑问,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必然要求,是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保障,是提升队伍素质、实现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要使法院文化建设真正起到应有作用,就必须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纵深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必须从司法的公正点切入。司法公正,国脉所系。公正是司法的灵魂,亦是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终极要求。诚然,司法公正可以通过对具体案件的裁判来展示,让人民群众能够实实在在感受到它的存在;但司法公正更多的却是以理念和信仰的形式,根植于深厚的文化底蕴之中,成为社会价值永恒的取向之一。在当前我国改革进入攻坚阶段,法治进程深入推进,公平正义日益深入人心的条件下,作为司法灵魂载体的法院文化,只有以公正为出发点,才能自觉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才能进一步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才能大力弘扬社会公平正义观念,才能营造出浓厚的法治氛围。
纵深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必须从司法的廉洁点切入。执法如山,清廉如水。廉洁是司法的基石,亦是公正司法的基本要求。古人云,“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故公生明,廉生威”。司法廉洁是人民群众和全社会对人民法院工作最为关注的焦点,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线。在当前司法廉洁建设任务依然繁重、形势依然严峻的情况下,只有将司法廉洁思想贯穿于法院文化建设的全过程,坚持创新工作形式、丰富工作内容、建立长效机制,多措并举,才能教育引导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荣辱观,真正做到用廉洁约束言行,用廉洁维护法院司法形象,用廉洁提升司法公信。
纵深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必须以司法的为民点为切入。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是司法工作的永恒目标。我国的司法权来源于人民,必须始终依靠于人民、服务于人民,人民性是我国司法制度的本质属性。作为体现法院精神风貌、展现法院良好形象的重要载体,法院文化建设只有把人民性作为核心,才能确保正确的方向,牢牢把握司法领域意识形态的主动权、主导权、话语权;才能引导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有效抵御各种错误思想和观念的干扰与侵蚀,才能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司法事业向前发展,才能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公正、廉洁、为民”作为人民法官共同遵奉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既是法院文化建设的核心和灵魂,又是法院文化建设的指导方针。以“公正、廉洁、为民”为切入点纵深推进法院文化建设,不仅是对“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的有效弘扬,而且也是对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积极推动。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的指引下,法院文化建设一定会百花争艳、欣欣向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