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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昨日(7月24日)记者获悉,到8月底,和平区对坐落在区内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非企业组织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和社会团体会费进行清理规范,进一步提高涉企收费透明度。
据了解,此次清理规范社会团体收费重点是针对将会费与行政许可或行政职能挂钩强制收取的情况,以及强制企业加入协会、学会等社团并收取会费的,还包括利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的,和那些违反规定擅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取的情况。同时,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捐赠、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的,也都在清理之列。
此外,违反国家政策规定强制办班、培训、评比以及开展资格认证、组织考试并收取费用的,或违反规定向所属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用的,同样也会被清理。对于会费使用是否规范,有无将社团经费与业务主管单位及所属单位经费混管,将社团收入作为业务主管单位行政经费或业务费开支,弥补行政经费不足或发放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各项补贴的违规问题,在此次清理中也将重点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