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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近日,许多市民向本报反映,本市部分停车场不按规定随意要价。随后,记者对市区20余个停车场暗访发现,工作人员因停车泊位紧张,擅自提高临时停车费、包月存车费等,收费很不靠谱。
临时停车费用翻倍
23日中午,在和平区荣安大街与广善大街交口西侧一处停车场内,记者临时停放了一辆夏利车。1个小时后,记者取车时,一名身穿灰色衬衫的中年男子走过来收费。
“多少钱?”
“4块!”
记者交了4元钱并索要发票,该男子并未回到休息亭,而是径直走入旁边一家超市内,拿来两张2元的发票。
“规定不是停车一次只能给一张票吗?”记者提出质疑并亮明身份。
该男子突然改口,称临时停车只收2元钱,迅速退还记者2元并给了一张发票。
随后,记者在和平区柳州路一停车场调查得知,临时停车费每车每次索要3元。红桥区金钟桥大街与南运河交口附近、南开区西营门大街与临汾路交口附近停车场每车收费均为4元。河西区环湖中道体北邮局附近一处停车场每车每次竟收费6元,而在距离很近的自动化仪表研究所门前,每车每次收费4元。
停车费有硬性标准
记者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工作人员称,目前本市存车费用标准仍依照自1996年5月1日起实施的“津价费字[1996]103号文件”和自1999年8月1日起实施的“津价费[1999]579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文件规定,对于占路停车场和公共停车场(旅游区、地下停车场、停车楼除外)日间临时存车实行按次收费,不计时,2吨以下货车、20座以下客车以及各种小轿车每次2元;2吨以上货车及21座以上客车每次收费3元,不定期后货斗大型货车及各种集装箱车每次收费4元,夜间存车(晚10点至早6点)加倍。
包月存车费用标准为:出租车及大发类小型客货车、农用三轮车60元/月;2吨以下货车、小轿车和20座以下客车90元/月;2吨以上货车、21座以上客车和进口高档小轿车(排气量3.0及以上)120元/月;带后货斗大型货车、各种集装箱车150元/月。
包月存车价格不一
除了临时停车费,市区各停车场的包月存车费也是各不相同。以河西区天塔街环湖中道附近为例,记者以存小客车为名暗访,不到1千米内,环湖中道自动化仪表研究所门前停车场每车包月为120元,环湖东路环湖东里附近停车场为150元,环湖中道体北邮局附近停车场为160元。此外,和平区柳州路停车场为120元,南开区西营门大街与临汾路交口东侧停车场为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