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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因两车在夜市狭窄的道路上碰头堵在路中间,两方各不相让引起厮打,致一人被砍死,两人被砍伤。8月5日,河南省三门峡中院审结了这起案件,被告人董岩军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了解,37岁的董岩军系三门峡灵宝市人,大专毕业,在灵宝弘农路中段开了一家网吧,生意还算不错。2009年7月6日晚9点多,因晚上无事,天气炎热,董岩军和朋友闫建宝、陈晓飞、卢少辉四人在一起喝酒,喝到凌晨1时左右,四人都喝了不少,后商议到新灵路的夜市吃点饭就回家,由闫建宝开着他的白色伊兰特轿车载着四人一起去夜市。
到了夜市大门,已是午夜,但盛夏的夜市依然灯火通明,食客众多。闫建宝开着车驶入夜市过道,正好遇上王铮、王斌、康剑坤、张瑞等一行人酒后开车正出过道,因为过道狭窄,不能并排行使两辆车,闫建宝停车,按了一声喇叭,王斌从对面车上下来问怎么了,坐在后排的的陈晓飞说:“把你车往后倒一点,让我车先走。”当时说话的语气比较冲,王斌听后扭头就走,随即同车的王铮、康剑坤、张瑞等人从对面车上下来,走到闫建宝车前,拉开闫建宝车的后门,坐在后排的陈晓飞、董岩军一下车,那几人便一拥上前对二人拳打脚踢,双方厮打起来,对方人多势众,身材矮小的陈晓飞被打倒在地,董岩军看着同伴吃亏,自己又不是对手,就挣脱着跑开。跑进夜市摊上找到一把菜刀,跑回来找到王铮、王斌、康剑坤、张瑞等人,上去便用刀朝他们一阵乱砍,王斌被砍中颈部,经抢救无效于凌晨4点40分左右死亡。王铮、张瑞则分别被砍中颈部和左臂。经法医鉴定,王斌系遭他人用锐器砍头颈部致左侧颈部颈静脉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王铮、张瑞的伤情为轻伤。事发后,董岩军于当天上午8时打110投案自首。
案件审理阶段,董岩军的家人筹集20余万元赔偿被害人,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并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庭审中,被告人董岩军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悔恨自己不该为一点小事失去理智,动手杀人,而自己也身陷囹圄,毁了两个家庭。
法院认为,被告人董岩军置他人生命于不顾,持刀朝他人要害部位连砍数刀,造成一人死亡,两人轻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在繁华闹市区仅因一较小纠纷便手持菜刀向他人致命要害部位猛砍,致多人死伤的严重后果,犯罪性质恶劣,应从严惩处。鉴于被告人董岩军投案自首,其家人与被害人王斌亲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故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董岩军当场表示服判不上诉。(记者贾亲亲通讯员晓宇旭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