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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区法院行政庭充分发挥行政审判作为社会矛盾“减压阀”、官民纠纷“化解器”的职能作用,多措并举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切实为民解忧,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交口称赞。截至目前,在已审结的14件行政案件中,通过协调和解原告自愿撤诉的8件,撤诉率达57.14%,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32.14%。
该院行政厅在调解具体工作中首先准确把握原告诉讼的真实意图,原告在诉状中往往要求撤销或要求行政机关作出某种具体行政行为,而原告的真实目的在于获得具体行政行为撤销或作出后所带来的经济利益。通过把握原告的真实意图,明确协调和解工作的方向,与此同时,准确把握行政机关所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违法不当之处,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督促行政机关改正不当行政行为,促使原告主动撤回诉讼。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该院始终将释法明理放在首位,贯穿协调过程始终,引导当事人从事实、证据、诉讼成本出发,充分认识到“斗气”情绪不利于解决争议,使他们认真考虑和解结案的好处和判决结案的影响,对诉讼结果有正确、合理的预期,权衡利弊,客观理性地选择和解。在已审结的行政案件中有6件是通过诉讼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后,经过承办法官进行耐心地释法明理促使原告放弃诉讼,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的。针对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矛盾尖锐,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该院积极争取行政机关领导理解、上级法院指导、相关部门协调,加大协调和解的力度,妥善化解双方矛盾,把行政争议化解在立案前。今年以来,有多起涉及拆迁、征地的行政案件,在立案审查期间,经多方协调使行政争议在立案前得到及时有效化解。为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在《行政诉讼法》实施20年之际,该院组织行政审判法官深入到行政诉讼多发的行政机关授课、以案讲法、剖析败诉案例、当场答疑等形式,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规范行政执法,避免和减少违法行为,更好地为社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