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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部分商业银行将ATM机跨行取款的服务收费由2元提高到了4元,引起了市民的关注。近日,国家发改委正在联合银监会规范银行收费行为,起草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拟取消7项银行收费。
据了解,由于今年信贷收紧,银行盈利水平下降,让部分银行希望通过中间业务(比如结算、银行卡等)收费来提高盈利水平。但问题是,银行近几次宣布服务价格上涨都是单方面的,多数市民并不知情,“被涨价”的质疑越来越多。
《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有助于维护银行客户的利益,一位银行负责人告诉记者:“这将对银行收费进行规范。”。该文件要求,商业银行执行相关服务价格前,应至少提前5个月在相关营业场所显著位置、主要媒体和商业银行网站进行公告,使客户享有获得价格变化信息和自主选择服务的权利。
记者咨询了天津市部分银行相关负责人,他们均表示已听说上述《征求意见稿》,但具体实施细则尚未公布。记者昨日以客户的身份到银行办理业务时发现,拟取消的7项收费,部分银行仍在收取,但要求不尽相同。比如,个人储蓄账户开立,各银行均不收费,但如果撤销该账户,有银行规定三个月内撤销需要收费,有的银行则规定一个月内撤销该账户需要收费。(记者张兆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