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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中央、市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安全稳定工作的各项重要部署,市高院出台《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的实施方案》,并组成由副院长带队,办公室、诉讼服务中心、法警总队、行政处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项督查组,对全市23个法院(审判区)办案场所与机关安保工作情况、强制措施的规范适用情况、案件不稳定因素排查处置情况、警力和安保力量装备配置使用情况、安保预警机制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等逐一进行现场检查督查。从检查情况看,各级法院领导对安全防范工作高度重视,安保意识、人员、装备、技术、制度等普遍加强。但也存在着一些安保隐患,尤其是尚未建成或启用审判综合楼的法院、基层人民法庭安保是薄弱环节,警力不足、刑场安全、应对缠诉缠访等矛盾突出。对此,市高院正在研究对策措施,积极督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