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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法院推出五项措施,有效促进了审判质效的提升。一是整合审判资源。院领导带头办案,明确院长年均每人至少审理案件10件,综合部门具有审判资格的人员每人年办案不少于30件,各业务庭审判人员每人年办案不少于100件。二是强化质效考核。制定下发审判质效考核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各审判业务部门的质效考核指标均以全市法院第4名的数据为基准,每季度考核一次,全年考核四次。三是严格奖惩机制。在岗位目标考核中,针对不同部门及人员,对审判质效予以量化考核,制定奖惩措施。对超额完成指标的,给予精神激励;对完不成基础指标的,采取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直至责令辞职、免职等措施,对长期处于落后位次的部门负责人降职使用。四是强化审限管理。为防止隐性超审限现象的发生及延长、中止审限的随意性,明确规定由审委会讨论决定,任何人无权擅自准许,并进一步规范了立案、分案、审限管理、结案、归档和卷宗移送等主要工作节点,尽力压缩非审限用时,缩短审理周期。五是加大衔接力度。加大对新指标体系的研究,各业务部门要开好头、起好步,走在运用新指标体系的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