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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司法局副局长曹金秋
综观《廉政准则》,它明确了8个方面的“禁止”和52个“不准”,涉及到履职、生活、家庭、作风、干部任用等各个方面,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给出了一把准尺、一根底线和一面明镜。
如何让《廉政准则》落到实处,这是当前需要认真思考并付诸行动的问题。
要将制度化于心。要“念”好《廉政准则》这本经,切忌只念不思,不能把贯彻落实准则当作一项活动、一阵风,风过则止,要把准则刻在心上,天天念、时时思。因为《廉政准则》的每一条都是反腐经验的积累,背后都有鲜活的案例、深刻的教训,学会了“念”,就是抓住了关键,也就强化了自我教育,从而提高自律能力,也才能潜移默化地影响身边的人。要让规定见于行。要坚守《廉政准则》,做到知行合一,就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利益观。
权力是把双刃剑,可以造福于民,也会祸害于民。要规范、正确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经常扪心自问三个问题:一是要自问权力是谁给的,时刻想到是人民给的、是党和国家给的。因此,权力是一种使命、一种责任,一种奉献。二是要自问怎么用好这个权力,要时刻想到权力是由义务产生的,权力就是执行义务,没有执行义务的前提,就无权力可言。三是要自问权力用不好会造成什么后果,时刻想到随意决策或决策错误,将会对国家、对集体造成很大的损失;如果私心膨胀,假公济私,以权谋私,后果就更不堪设想。要始终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认识和处理问题,自觉当好人民的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利益而努力工作,做到心为民系、责为民尽、利为民谋、绩为民创。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造福一方就是要出政绩,这是领导干部的职责所在,责任所系,但我们追求的政绩应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功在当代、利在子孙,经得起实践、历史、人民的考验。所以,领导干部要坚守《廉政准则》,创造经得起实践、历史、人民考验的政绩,就必须以实为魂,牢牢把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一切从实际出发,做到“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创造实实在在的政绩,为人民谋利益。
老子说过“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纵观古今中外形形色色的贪官污吏,其共同致命弱点就在于他们贪得无厌。所以,要抑物欲、戒贪心,正确对待名和利。此外,还要把好“亲情关”、“友情关”,严禁配偶利用本人影响谋取私利,教育子女艰苦创业,树立良好的家庭风尚;严格把好自己的交际圈、生活圈,用道德标准做过滤网,用党性原则架高压线,用法律法规筑防火墙;严格要求身边工作人员,谨防他们胡作非为,利用自己的权力或影响为所欲为。
《廉政准则》的颁布实施,是中央对广大领导干部从政的新要求,是为了我们国家的繁荣,是为了我们党的事业健康发展,是为了我们社会经济的科学发展,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更直接的是为保护我们广大领导干部不出错、不犯事、扎实从政、干净做人。“公生明、廉生威”,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做党领导伟大事业的坚定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