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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购物时遇到了一件堵心事,虽然事儿不大,只涉及100元钱,还是由于自己太粗心导致的,可我一直觉得不吐不快,说出来是希望持卡族能引以为戒。”日前,在本市某外资企业任职的读者李女士向本报叙述了她的不愉快经历。
李女士介绍,今年6月份的一天,她在乐宾百货一楼的巴芬专柜看中了一双凉鞋。“当时售货员说那双鞋打折卖199元,我觉得能接受,她就给我开了小票,我拿着小票到收银台结账。刷卡时,收银员没有任何提示,我也没注意具体金额,就匆匆签名确认了。”李女士说,直到7月下旬她拿到信用卡对账单时,才发现那双鞋的实际支出竟然是299元。
“对此我很生气,于是在7月26日晚上给乐宾百货打了投诉电话,接电话的小姐听完我叙述后,说尽快给我回复。大概过了20分钟,乐宾的巴芬专柜给我回了电话,说是商场让他们给我回电话,但并不知道什么原因。于是我把开错票、收错钱的事情又跟专柜讲了一遍,对方说可以把100元退给我,让我有时间带着票过去。”李女士说,当时她感觉乐宾百货和巴芬专柜还是很讲诚信的,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她越来越堵心,“之后的几天我一直在出差,8月1日是个周日,我带着票去了乐宾的巴芬专柜,售货员又说100元钱不能退。因为争执不下,我就再次拨通了乐宾百货的投诉电话,十几分钟后,两名男工作人员来到巴芬专柜,对此事进行协调。可最终商场方给我的答复是我买的鞋不可能是199元的定价,而且说专柜和我通电话答应退款一事无从考证。也就是说,这件事我只能吃‘哑巴亏’。”
接到李女士的反映后,记者及时与乐宾百货客服部门取得了联系,随后,该商场一楼负责人作出了相关回复。该负责人说:“接到李女士的投诉后,我们核查了巴芬专柜自5月份以来的所有销售记录,发现那款鞋的售价绝大部分是299元,只有一次出现269元还是因为配合商场促销活动。我们也向投诉人李女士出示了这些记录。至于李女士反映的售货员报价199元及曾经承诺退款一事,巴芬专柜都予以否认,尽管李女士不能认同,但因为没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所以我们只能作出这样的决定。”
“我个人平时购物有个习惯,就是不打折的商品一般不买。”李女士说,“之所以发生这样的不愉快,我认为三方都有责任。回想起来,如果当时我看一眼售货员给我开的小票,发现不对我会立即提出异议,如果对方坚持是299元,我就会放弃购买。接下来,如果收银员能顺便提示一下,我意识到有问题也会作出是否签字的决定。再者说,如果之前没接到他们答应退款的承诺,我何必要空跑一趟自找不痛快?而且,若商场方接到我的投诉,通过与柜台核实情况作出不能退款的答复,我也就不会白白耽误时间再去一趟。”
刷卡消费已成为习惯,本报在此特别提醒诸位消费者,在持信用卡购物时一定要谨慎对待自己的“签字确认权”,以免发生类似纠纷。也希望商家的收银台在收银时尽量提醒消费者,让顾客明明白白消费。
本报记者陈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