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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后续,居民会支持
围墙都没有产权证,但的确有一些围墙是属于某个单位或小区范围内的。在拆除这部分围墙时,街道办事处已经提前与单位负责人或小区物业进行过协商并得到同意,街道也张贴过将要拆墙的通知。在这一过程中,有业主或居民明确表达过反对意见,我们也作了劝导和解释。据我了解,国外很多社区也是没有围墙的。所以,对于这一新鲜事物,我们的社区居民还有一个接受过程。我相信,只要我们把绿化做起来,把后续的治安、卫生工作搞好了,居民们一定会支持的。
吴井街道党工委书记费劲松
实质是“私改公”
拆除小区围墙,实现资源共享,对于美化城市环境、解除道路拥堵,无疑具有积极意义,可能惠及全体市民。但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小区围墙等附属设施、小区道路都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也已包含在业主支付的房价当中。政府在“静脉社区”建设过程中拆除小区围墙,将原本只由小区业主享用的绿地、健身器材等资源作为公共资源提供给所有社区成员共享,实质上是“私改公”,即变小区业主私有为公有,必将对小区业主的利益造成一定影响。
西南林业大学法学副教授李春光
要充分尊重居民的诉求
“静脉社区”建设是好事,但在建设过程中,政府的工作可以做得再细致一些。比如,在拆除围墙之前,最好可以以入户、电话或手机短信等方式告知尽可能多的社区居民,可以通过召开业主代表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业主意见。在反对声音强烈时,可以考虑暂缓实施,以体现对业主物权和知情权的尊重。同时,要充分尊重居民的诉求,充分考虑居民的顾虑,提前或同步做好配套服务工作。比如,在拆除围墙之前就先安装好摄像头,加大治安巡查和环境卫生治理力度;事先做好噪音隔离措施、设置好道路交通标志,然后再开放小区道路。如果政府部门能多从居民的角度考虑,解决好居民的后顾之忧,“静脉社区”建设是不难获得支持的。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