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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冯琳通讯员于翔刘志敏)一对80后夫妻打离婚官司被法院驳回,次日又为争孩子而大打出手,双方老人也参与混战,男方打伤岳母嘴部,女方打伤婆婆鼻部。日前,北辰区法院一审判决,这对夫妻都犯了故意伤害罪,考虑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
29岁的吴亮和27岁的李珊原是一对幸福夫妻,后因琐事闹矛盾,去年10月间,二人为闹离婚而对簿公堂。就在法院判决驳回吴亮离婚诉请的第二天,吴亮前往岳父母家中,因看望孩子并欲将孩子接走一事,与岳父母及李珊发生争执,相互动手打架。吴亮用拳头将岳母嘴部打伤,李珊将随后赶到现场的婆婆的鼻部打伤。经法医学损伤鉴定,两位老人的牙齿和鼻部分别构成轻伤。公安机关后经审查立案,吴亮和李珊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双双被取保候审。
今年6月,北辰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本案。二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事实供认不讳。辩护人提出,二被告人在此次犯罪中未能理智控制事态发展,导致家庭成员间受到轻伤的后果,二人均有责任,希望二人吸取教训,并请求法院轻判。
法院认为,二被告人在处理家庭事务中不能理智化解矛盾,分别导致其他家庭成员轻伤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二人归案后均能认识自己行为的危害性,确有悔罪表现,民事赔偿部分经调解解决,犯罪情节轻微,可免予刑事处罚。
据本案法官介绍,根据我国刑法第37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司法机关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二被告人得以轻判。(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