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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天津市近日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这些措施将壮大本市民营经济、激发经济发展活力,成为本市市民增加收入和扩大就业的重要途径,让科技人才创业致富的空间大了、机会多了。
本市制定的一系列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措施,主要依靠5个途径:对现有中小企业进行嫁接改造和调整转型;鼓励国有企业、科研院所干部职工和科技人员“下海”领办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高校师生走向社会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力吸引外地优秀人才来津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主动与国内大院、大所、高校开展合作,引入科研成果,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等。
本市制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总规模从1.25万家增加到3万家,占全市中小企业的比重从9.1%提高到15%;规模以上的企业发展到4500家,占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比重从9%提高到15%。科技型中小企业合计实现销售收入从3100亿元增加到10000亿元以上。滨海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占全市50%;中心城区占20%;其他区县占30%。本市将培养“小巨人”企业1500家,其中年销售收入超3亿元的将达到500家,10亿元以上的达到100家,基本具备海内外上市条件的100家左右。 (记者杨晓慧实习生申晓萌)
注册资本可“零首付”非货币出资可达70%
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门槛低
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享受注册资本“零首付”,这是日前本市制定的关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最新举措,本市将通过放开领域、放宽条件等措施为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开方便之门。
本市放开科技企业、海外留学人员、高校毕业生、科技人员进入法律没有禁止的行业和领域;放宽企业名称核准和办公场地选择;创办企业的出资方式可采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股权、债权、商标专用权、专利及非专利技术等多种形式,非货币出资额最高可达到注册资本的70%;放宽注册资本缴付方式,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享受注册资本“零首付”,首期注册资本可在注册登记后3个月内缴纳,其余部分在规定期限内缴足;放宽组建科技型集团的条件,突破现行规定,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并有3个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的即可注册登记;创设以股权奖励、股权出售、技术折股等股权激励方式进行工商登记的措施;鼓励发展网络经济,鼓励海外留学人员、科技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利用技术和管理优势,开办网络交易市场,从事电子服务等。本市还将建设信息网络平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认定、融资、政策、培训等35项全方位服务,帮助企业迅速成长壮大。(记者杨晓慧实习生申晓萌)
200亿专项资金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输血”
政府出钱打造“科技小巨人”
为推进科技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全面实施,本市用输血方式,激发中小企业创造财富的活力。本市加大财政资金投入,设200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同时通过开展金融创新、设立“天使资金”等分别为初创期、成长期和壮大期科技型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在“十二五”期间,全市共筹集财政资金200亿元,专项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其中市级资金80亿元;滨海新区政府30亿元;开发区、保税区和高新区各10亿元;塘沽、汉沽和大港共10亿元;其他15个区县50亿元。滨海新区各功能区和其他区县筹集财政资金90亿元,设立“天使资金”,重点支持初创期企业,每个企业一般支持10万元至60万元,对于新增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市级资金将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和补贴。积极争取科技部等中央部门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支持。本市明确提出市级和滨海新区政府筹集资金110亿元,作为政府资助周转资金,支持成长期和壮大期企业,每个企业一般支持100万元至500万元,2至3年后归还,重大项目支持额度可以高于500万元。滨海新区政府筹集的资金用于滨海新区区域内的科技型企业,重大项目由市和滨海新区政府联合支持。本市鼓励风险投资、产业基金和银行贷款跟进支持,鼓励企业上市融资。(记者杨晓慧实习生申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