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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今年以来,市、区(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建立完善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工作通报制度、工作目标考核和激励机制,深入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截至8月上旬,本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企业户数、涉及职工人数分别达到5892户、522468人,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2293户和73394人。对于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和经营者,不得享受本市税费优惠政策,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不能参加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评选,并以此记入管理部门信用档案,作为劳动保障诚信企业评价的依据。
据了解,随着9月1日《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实施。当前,市人力社保局还将把四类企业作为推动工资集体协商的重点对象,包括职工收入水平较低和职工收入长期得不到正常增长或发生劳动争议较多的企业;部分外商投资、港澳台资、民营企业等至今没有建立工会组织或没有协商机制的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较多的企业;实行计时、计件工资或执行特殊工时制度的企业。(记者张鸣岐实习生贯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