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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学军通讯员海霞)一男子在欠别人钱的情况下,不仅不思归还,反而将这份债务当做诱饵,哄骗债主说自己正在上海打一个经济官司,官司打赢要回钱后才能还债。债主对此信以为真,为了拿回自己的钱,竟又在骗子的一派胡言中陆续被骗去30多万元。
刘筱与张纲原来在一起做生意,刘筱欠张纲一笔债务,张纲虽多次讨要,刘筱却始终没有归还。之后,刘筱向张纲出示了一张欠条,声称别人欠他钱不给,自己正要为此事到上海打官司。官司打赢了,那笔钱他就可以还给张纲了,张纲信以为真。从2007年10月至2008年11月间,刘筱在电话中对张纲声称自己正在上海打那个经济官司,并编造出自己罹患重病,需要诉讼费、医疗费等谎言,以自己和编造出的“何法官”的名义,向张纲骗得人民币36万余元。渐渐产生疑心的张纲后来终于证实,刘筱并非在上海,而是好端端地住在本市。张纲于是报警。
刘筱被抓获后,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本案中认为,被告人刘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考虑到其自愿认罪、确有悔罪表现等情节,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诈骗罪判处刘筱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