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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先生说,8月初,他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包括一个车位。“签订售房合同时,我们夫妻俩和房主夫妻两人以及中介都在场,合同约定8月25日签订贷款协议和过户手续。”
杨先生告诉记者,就在准备过户的前一天,房主突然反悔,决定多收取2万元的车位费用,否则房子就不卖了。杨先生不同意加价,如果房主坚持不卖,根据合同,房主应赔付他10%的违约金。但房主表示,房产是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售房合同上只有他的签字,妻子并没有签字,因此合同无效,无需赔付违约金。“买房过程中,房主妻子参与了谈判,只是没有签字,这合同为什么就无效了呢?”杨先生无奈地说。
律师:房屋所有人同时在场并无异议,合同有效义源律师事务所的崔立军律师表示,像杨先生这种情况,只要能证明在签订售房合同时,房主的妻子在场并没有表示反对,合同就有效。房主不得在签订合同后任意加价,必须以合同标定的价格出售房产,否则需赔付违约金。
崔律师还提醒市民,如遇到类似问题,可到消费者协会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链接 购买二手房需注意首先要确定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否存在,房产是否明晰。如果为共有财产,一定要确定共有财产所有人都同意才签合同;其次,确定房屋是否在出租,以免同租赁者发生矛盾;再次要确定物业、水电、煤气等费用是否长期拖欠。最后在签订售房合同时一定要列清楚详细条款,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