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网讯: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充分保障城乡居民群众享受基本医疗的同时,考虑到不同家庭、不同人群的缴费能力和医疗需求,设立了多档次、可选择的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在缴费上采取以家庭为主,政府适当补助的方式,并对特困家庭实行全额补贴。
据悉,学生、儿童为一档,人均缴费额100元,其中个人缴纳50元,政府补助50元。重度残疾、享受低保待遇和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儿童个人不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平均报销比例60%,最高支付限额18万元。
城乡成年居民缴费分为220元、350元和560元三档。其中,220元档,个人缴纳60元,政府补助160元;350元档,个人缴纳160元,政府补助190元;560元档,其中个人缴纳330元,政府补助230元。三档的平均报销比例分别达50%、55%和60%,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7万元、9万元和11万元。
重度残疾、享受低保待遇和特殊困难家庭人员以及城镇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不缴费,政府给予全额补助。同时,制度中还增加了学生儿童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待遇、门诊报销待遇和农村育龄妇女生育补助待遇。为方便城乡居民参保,2011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仍采取去年的办法,学生、儿童参保由市学生儿童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组织,以学校和托幼机构为单位统一参保;低保、特困、重残等特殊群体由市社保中心和民政、残联等部门统一组织,直接参保;60岁以上领取老年人生活补助费的老年人,通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参保;农村居民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参保;其他城镇居民直接在社区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同时,在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中,严禁任何单位收取管理服务等费用,对违反规定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记者杨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