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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法院适用小额速裁机制座谈会在滨海新区召开。最高法院民一庭有关同志出席了会议,北京、湖北、江苏、上海、浙江、四川、广东、甘肃等八省市法院代表及天津高院、部分基层法院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围绕最高法院《人民法院适用小额速裁机制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研讨。作为司法改革重要内容之一的民事诉讼,小额速裁机制的建立直接关系到目前司法资源紧张、案多人少矛盾突出问题的解决。在听取了最高法院关于征求意见稿的背景介绍后,各省市法院代表介绍了各地法院案件繁简分流和民事速裁庭的探索、实践情况,并就小额速裁机制的适用对象、试点范围、机制内容设置及其与现行法律冲突等问题展开了讨论。天津高院作为最早在全国推行速裁机制的法院之一,早在2003年就下发了《关于在民事审判中实行速裁机制的若干意见》,并确立红桥等法院为试点单位,蓟县、大港等法院也专门设立了速裁庭,年均结案1000余件,且调撤率、息诉服判率均达90%以上。座谈会上,市高院及红桥等法院对试点情况做了经验介绍,受到与会代表的关注与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