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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身上描龙刺凤,嘴上叼着香烟,身后一帮打手到处打、砸、抢,收取“保护费”,这种经常出现在影视剧里的场景,出现在了现实生活中。郑小冬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无恶不作,馒头房、洗衣店、牛肉面馆、旅店、快餐店等都成了他们的作案目标,威胁、恐吓、收取“了事费”、“保护费”,少则几千元,多则几万元,称霸一方。
召集混混儿称王“黑社会”
20岁的郑小冬2007年从河北省老家来到天津塘沽区后,便网罗刑满释放和社会无业闲散人员,并以敲诈勒索等手段聚敛钱财为其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奠定基础。
犯罪成员钱六今年40岁,黑龙江人,曾因盗窃罪两次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在处理事时由冬子统一安排,谁扮白脸让对方害怕,谁扮红脸负责说和,得到的钱他拿大头。”钱六说,只要哪儿出事,冬子肯定会出现在现场。只要参与的人,冬子都会分钱给他们。
组织成员大伟说,每次几乎都是冬子和钱六提议到哪家要钱,然后提前派人去找事儿,他们害怕后就会通过关系找到冬子、钱六出面说和,大家就弄到钱了,弄到钱后由冬子分配。“有钱就一起吃喝玩,没钱就寻找目标进行敲诈。”
拳头加威胁交钱才了事
王某开了一家馒头房,2008年4月,冬子带着十几个人将他的馒头房砸了,最后王某掏了5000元了事儿。
闫某夫妇开的是一家洗衣店,冬子拿衣服去洗却从不给钱。4月2日,冬子到店里拿洗好的衣服,闫某的老婆陈某试探着说:“给点钱行吗?”冬子带人把店砸了,还将闫某夫妇打了一顿,最后闫某夫妇出了4000元钱,此事才算了结。
据了解,冬子除了派人上门打砸,还常派人将开火锅店、发廊、饭店、修车店等各商辅的老板叫到自己的大排档,告诉他们:“再干就砸店。”这些人最终都会因害怕掏出几千上万元不等的“保护费”。
依法斩黑手成员均判刑
冬子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胆子越来越大,由先前的砸店时拳脚相加,到后来的持刀、棍棒将人砍伤、捅伤。2009年6月,该组织被一网打尽。日前,随着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塘沽法庭的生效判决,这一黑社会性质组织彻底土崩瓦解,10名组织成员将在监狱服刑4至13年。
法院审理后认为,郑小冬等人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以及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判处郑小冬有期徒刑10年。钱六有期徒刑13年,大伟有期徒刑10年,其余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至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