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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孙启明通讯员朱健邱淼淼)一名无业男子瞒着父亲,在外打着父亲能为他人办进医院工作的旗号,诈骗朋友钱财1.7万元。日前,该男子被南开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两万元。
28岁的本市无业男青年于某与韩某是多年的朋友。2009年7月,韩某女友的堂妹张某即将大学毕业,意欲留在本市,想通过于某的父亲安排到本市一家医院工作。当月22日10时许,于某以其父亲能帮助张某到该医院工作,需要疏通各方面关系为由,骗取韩某女友现金1.7万元,并编造当月30日医院将对张某进行面试的谎言。当张某按时到医院进行面试并要求面见于某的父亲时,于某为蒙骗被害人,分别指使其朋友王某、吴某,用电话冒充医院工作人员及其父亲,谎称张某被直接录用取消面试。张某等人产生怀疑,韩某及其女友当晚到于某家中面见其父亲询问,方知被骗。
于某随即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所犯罪行,并于2009年8月17日将全部赃款退还被害人,另给付赔偿款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