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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09月09日讯
温州市莱格服饰有限公司原缝纫车工陶洪榜状告企业,要求支付工资报酬差额6万多元、补偿金10万多元、赔偿金630多万元。昨天上午,此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前,陶洪榜曾将温州3家服装企业告上法庭。
在此次陶洪榜的上诉状中,陶洪榜的主要理由是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及加班费。陶洪榜2009年7月24日,到莱格服饰做缝纫车工,当年11月1日提出辞职申请,11月9日,向瓯海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今年3月24日,瓯海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定,莱格服饰支付陶洪榜10月份工资960元,驳回陶洪榜其他诉讼请求。陶洪榜不服进行上诉,7月12日,瓯海区人民法院判决,支持瓯海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定。陶洪榜还是不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
庭审中,莱格服饰的考勤、劳动合同书、辞职答复意见等证据提供充足。莱格服饰董事长邵建先表示,正是因为公司规范用工,才得到法律支持。特别是在无法联系上陶洪榜本人的情况下,公司对陶洪榜的辞职申请及时做出了书面回复,并快递至其湖北老家,同时在公司内部公告栏进行公告,一切都按合法程序执行。
昨天,庭审的焦点集中在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加班工资核算、工资发放时间等劳资问题上。陶洪榜提出的工资报酬差额6万多元,包括去年11月份辞职后,至一审诉讼期间8个月的工资。
陶洪榜表示,这次无论法庭怎么判决,他都不会放弃争取自己的权益。昨天没有当庭宣判。
据陶洪榜介绍,莱格服饰是第4家被他告上法庭的服装企业。此前,是原创力服饰有限公司、迪奈尔服饰有限公司和忆梦服饰有限公司3家企业。据统计,陶洪榜总共向这4家企业索赔约1500万元左右。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法院一审判决、二审判决,目前,陶洪榜获得的赔偿金额约为7000元。
昨天,许多温州服装企业老总到现场旁听。
温州市服装商会会长郑晨爱表示,这个案件,也给许多企业敲响警钟。企业在招工用工过程中,一定要规范,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等。只有规范了才能保护员工,也保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另外,在行业协会内,接下来需要建立一个内部人才档案,各企业内未按正常程序离职的员工,都上报至协会档案,在行业内共享。
对话陶洪榜记者:你是什么时候到温州工作的,以前读过法律吗?
陶洪榜:我是湖北人,2007年开始到温州服装企业上班。以前根本不懂法,与企业发生纠纷后,开始学习法律。现在,所有的上诉状都自己写,法庭上自己答辩,法律知识学了不少。
记者:到目前为止,你告过多少家服装企业,索赔情况如何?
陶洪榜:2008年,我到温州原创力服饰有限公司工作了半年多。索赔金额500多万元。最近刚刚通过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因为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需要支付我两倍工资。因此,公司给我和弟弟各支付了工资补偿7000多元。
2009年,到迪奈尔服饰有限公司工作3个多月。因劳资问题索赔300多万元。其实这个企业还是很好的,我希望能庭下调解,不过企业不同意。
后来是忆梦服饰有限公司,工作了10多天,我被辞退了,没给工资。我提出惩罚性赔偿40多万元,后来法院判决让公司支付了我300多元的工资。
记者:打了这么多场官司,你付出也不少,为什么如此坚持?
陶洪榜:虽然我现在没得到什么,但我相信法律,相信国家也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
记者:你这样做会不会有人认为你恶意索赔?认为你钻法律空子?
陶洪榜:会有人这么认为的。但我相信法律。
记者:怕不怕以后找不到工作?
陶洪榜:不怕,怕我的企业是不好的企业,拖欠工资或者工资低,或者企业老板不讲理。但我相信不是所有的公司都是这样的,好的公司还是有的。记者朱庆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