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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群租”所扰的不仅是大奥体地区,2007年上海曾颁布的《关于加强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的若干规定》治理群租,但尴尬的是,此《规定》不但和《物权法》冲突,也并没有明确执法部门,这些都使其收效甚微。
面对问题多多的“群租”,租客们也有颇多无奈。将集体宿舍搬进附近小区的某饭店负责人表示,饭店本身就没有地方可供员工住宿,而奥体附近的房价普遍偏高,租一套房子如果只住四五个人,他们的成本就太高了。
而租房租成了“群租”的部分房主们表示,他们往往提前并不知情。水乡花园的房主说,“签合同的时候只是他们的负责人找到我,也并未提及。但是合同已经签了一年的,只能先这么住着。不过今年合同到期的时候,已经转租给别人了。”
对于这样的特殊房客,也给居委会和物业的管理工作制造了不小的困难。据水上公园街居民科李主任介绍,各居委会很为“群租”问题挠头,但房主将房屋租给别人,毕竟是个人的事情。如果遇到问题,居委会也只能尽力去上门劝说和调解。
记者了解到,对此问题,各小区物业公司的处理方法也多是劝说。水上温泉公寓物业表示,由于租住的隐蔽性很强,业主在租房后也不会主动告知,所以除非有他人投诉,要不也很难发现。“只是在小区中看到成群的人员出行,我们会多加注意。”
除了劝告租户要多注意自己的行为外,物业也会尽量劝告业主不要将房屋出租给群租户。水乡花园的保安队朱队长说:“小区的老年人相对较多,群租对他们的影响太大,我们就会劝说业主尽量不要把房子租给他们。”
本版撰文实习记者王菲 漫画浸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