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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区委的部署和何立峰同志在与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座谈会上提出的开展新区立法研究工作的要求,为了全面了解、分析、研究新区法律制度建设的情况,进一步推动新区的法制建设,区人大常委会将法律制度建设调研列为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和滨海综合发展研究院组成的新区法律制度建设研究课题组,从今年2月至8月,分阶段、采取多种方式,对新区法律制度建设情况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课题组回顾和梳理了滨海新区法律制度建设的历史和现状,对滨海新区现行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逐一进行了比较分析,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建议,形成了《关于滨海新区法律制度建设的研究报告》。
会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家星说,对于滨海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而言,法律制度建设不仅是前提,更是保障。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滨海新区要建立统一、协调、精简、高效、廉洁的行政管理体制,那么,在法律制度建设层面上,就要求有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从而有效调节滨海新区开发开放过程中的各种关系,为新区的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他强调,对滨海新区法律制度建设的研究,重点应解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后,如何更好地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区建设的问题,真正保障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和“先行先试”的成果,从而推动新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实现争当排头兵的目标任务。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郝寿义指出,法制建设研究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和滨海新区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制定了多部涉及滨海新区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这些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都是滨海新区宝贵的法律资源,应加强力量研究,加以巩固和提升,为促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提供法律保障。(通讯员高喆记者陈西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