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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民当好警察
——记大寺派出所治安民警孙伟
当孙伟成为人民警察这支光荣队伍一员的那一天,他就深深地懂得,他站在了人民群众与公安机关的连接点上。一面,他将承载人民警察的宗旨、责任、义务、态度、作用;一面,他将承担人民群众的依靠、信任、期望、慰籍、托付、保障。几年来,孙伟把这些融合起来转化为一种精神,这种精神使他甘愿在民警这个基层岗位上,默默燃烧自己的青春与激情。这种精神,用孙伟自己的表述就是:为人民当好警察。
当你心中有了一份对人民群众的爱,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自然会转化为自己的行为。
2007年的一个深冬之夜,孙伟正在执行巡逻任务。当巡逻至大寺镇贾庄村附近时,他在路边发现了一个小花包裹,孙伟立即停车察看,小包裹中竟然裹着一个婴儿,面部已经冻得发青。孙伟第一时间脱下自己的警服给孩子裹上,一边向领导汇报此事。随后,孙伟驱车将弃婴送到南开区儿童福利院,将孩子交到医务人员手中。抢救中,他不住地向医务人员询问孩子的情况,最后听到医务人员说孩子脱离了危险,孙伟的心才踏实下来,这时他才感觉到仅仅穿一个毛衣的自己身上竟然湿透了。正是有了孙伟的细致入微,这个弃婴才能获救。
2008年深秋某天,孙伟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在洞庭路外环线附近有人落水。接报后,孙伟和同事立即赶往现场,发现一落水老人,情况十分危急。经过简单地询问得知,这位老人是轻生跳入河中的。孙伟一边给老人做思想工作,一边和同事将老人从河中救出。就在将老人救到岸边的一瞬间,孙伟的一条腿滑入河中,冰凉的河水刺痛着他。孙伟不顾自己,第一时间将老人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并联系老人的家属。在家属赶到前,孙伟一直和老人聊天,耐心劝解老人,哄老人开心。当老人的家属赶到医院,得知这一切后,紧紧握住孙伟的手,感动溢于言表。
心中装着人民群众的安危,就能勇敢面对凶犯,用自己的身躯在群众与违法犯罪分子之间“筑起”一道安全屏障。
2008年2月某天凌晨,孙伟和同事在巡逻中发现一辆红色无牌照夏利车停靠在友谊南路玛歌庄园附近,车上4名男子十分可疑,遂上前进行盘查,而后在该车的后备箱内发现了砍刀、电棍等凶器。孙伟与同事将该4人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经过一轮询问后,该4名男子一口咬定深夜来到大寺镇是和别人打架来的。孙伟通过自己的经验断定,这4名男子肯定有更大的问题,但是因为他们已经提前串好供词,给审讯带来很大的难度,一时间审讯无法进行下去。孙伟逐个找嫌疑人进行交谈,寻找突破口。凭着自己的细心,最后他发现年仅15岁的时某,眼神飘忽,不敢正视民警。孙伟决定以他为突破口,给时某讲政策,进行说服教育,最后时某交待了到大寺镇是来抢劫的,但不承认以前曾经干过,凭着对现场车内作案工具的观察这很显然又是谎话。紧接着又是一轮审讯,时某交待了3起抢劫案。突破口打开了,孙伟又和同事们连夜对另3名嫌疑人采取各个击破的方式进行讯问,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这是一个由4人组成的抢劫犯罪团伙,在短短的两个月内,该四人流窜于大港区、津南区、西青区疯狂作案10余起,涉案价值达3万余元。
在完全没有任何证据的前提下,在犯罪分子已经串供的条件下,对于一个刚刚参加工作的民警来说,破案的难度是可想而知的。如果不是对工作的认真负责,对案件的体察细微,这个团伙很可能就被漏掉。
孙伟凭着自己对公安事业的热爱与执着,兢兢业业、无怨无悔,默默地为公安事业贡献自己的青春,为新时期年轻公安干警树立了一面新的旗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