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推行“小”措施谱写爱民大文章
公安蓟县分局扎实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公安蓟县分局把基层所队作为主力军,坚持从实际出发,以“维护民利、保障民安、促进民和”为目标,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小事入手,通过推行“小”措施,鼓励基层所队和广大民警立足本职,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暖民心,努力构建新时期警民之间水乳交融,警爱民、民拥警的良好关系,树立了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公安蓟县分局积极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对困难儿童、孤寡老人、残疾人、特困户进行逐一摸排、统计,建立完善帮扶档案,与困难群众结对子。要求民警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入户访谈,掌握生活和思想情况,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充分体现了警民之间的鱼水之情,切实将党和政府的温暖、关爱传递到群众的心中。截至目前,先后走访失业下岗和低收入困难群众、农村贫困人员、失业返乡农民工和鳏寡孤独老人等困难家庭137个,走访失足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家庭213个,为群众办好事185件,送去慰问金23800元。
为最大限度地消除辖区不和谐因素,蓟县分局着眼于“抓早、抓小、抓苗头”,安排社区民警依托村委会、居委会设立民事调解小组,及时发现、调解、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防止“小纠纷”发展成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上访案件或群体性事件。今年以来,先后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92起,预防民转刑案件18起。同时,针对土地建设、村委会选举、企业改制、土地征用、工程施工、房屋拆迁等引发各类矛盾纠纷诱因,建立了《警民定期座谈制度》。组织所长、警长每周到重点地区开展一次走访,召开一次群众代表座谈会,了解掌握群众诉求,认真记录,精心梳理,建立档案,及时通报党委政府跟进举措,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教育疏导工作,防止事态扩大。此外,蓟县分局始终牢固树立“民生至上”的工作理念,坚持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在做好重大刑事犯罪案件预防和打击工作的同时,注重从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生产资料破坏,家畜、自行车被盗等“小案件”入手,做好警情分析研判,提前预警,针对发案特点强化防范宣传,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同时采取车巡、步巡相结合,便衣守候、设卡盘查相结合等手段,有效遏制了“小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