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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监管,腐败的空间就小。”合肥市纪委书记雍成翰介绍,合肥市纪检委向市招投标中心派驻了专职监察员,聘请37名社会监督员,从项目是否进场交易、招标条件设置、评委产生到开标、评标、定标等环节进行实时全程监督。合肥还创新项目管理机制,推行“小业主、大监理”,明确监理公司对施工情况、资金划拨方面的监管职责,实行第三方质量检测,工程材料备案等一系列制度。
在城市建设的微观环节,为了不让极少数部门利益垄断,合肥还将项目建设涉及的环评、放线和审图等环节,主动转给中介市场,全面向社会放开。要求建委必须引进10家审图机构,环保局必须引进20家环评机构,结果审图效率提高了10倍,项目环评率提高到97%以上,有效遏制了“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
严守工程造价关,从原来的“事后诸葛”,转变成提前介入,合肥将审计监督贯穿项目建设全程,通过政府采购,择优选择20家中介机构协助开展审计。2006年10月金寨路高架一开工,合肥审计局就派出跟踪审计组,所有工程款结算付账前都要以审计结果为依据,最终决算14.6亿元,比概算投资17.9亿元节省3.3亿元。(记者何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