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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武汉市政府决定在新洲区阳逻街道陈家冲投资修建一个大型垃圾处理场,老屋村部分土地被纳入了征用范围。为给村里多争取些补偿款,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朱逢伟、村委会主任朱水平等村干部经商议后,决定在地面附着物的面积、数量上做点文章。
除鱼塘、树木等常规地面附着物外,他们还打起了坟墓的主意,将该村需补偿的1900余座坟墓数量翻了3倍多,虚报为6500余座,仅迁坟款一项就多报了181.84万元。
2005年10月老屋村村委会换届,朱水平当选为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后,多次找有关部门催要补偿款。2006年底,他领回了293.5万元的地面附着物补偿款。
钱领回后,朱水平将其中的185万余元交给村里的会计兼出纳朱雪春,支付给应补偿的村民。余下的105万余元,朱水平没有给村里报账,而是攥在了自己手中。
2008年7月,老屋村又将换届选举,阳逻街道财政管理中心要求该村将财务上交审查。朱雪春到朱水平家清账时表示,105万余元的收支差额难以报账,朱水平让其通过虚列村里占地面积的方式虚列支出,把账冲平。
除采取虚列虚报的手段将上百万元的公款侵吞外,朱水平还单独和伙同朱雪春挪用了土地补偿款28.5万元,借给多人使用。收买同案犯未果后投案
虽然朱水平知道检察院已对朱雪春进行调查,但他并不知道朱雪春讲了多少。在琢磨不定的情况下,朱水平在接受调查时,试探性地交代了挪用公款的小部分问题。由于朱水平具有区人大代表身份,那段时间区里正在开人代会,于是检察院暂时将他“放”了。
正如侦查人员所料,朱水平离开检察院后,就再也联系不上了。为钓出朱水平这条“鱼”,检察院决定放出朱雪春这个“饵”,将朱雪春取保候审。果然,在朱雪春回家的第二天,朱水平就托人向朱雪春打探消息,并给朱雪春送去3万元,让其逃跑。朱雪春及时将这一情况报告给了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