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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梅 吴素梅
转载自《北京文学》
2.你的名字叫血拆?
杨豪,中国最早报道拆迁征地问题的记者,也是因一篇相关报道被开除公职,并为之付出代价的记者。杨豪聊起某个开发商野蛮拆迁这一话题,回忆曾经采访这一问题时的经历,至今仍心有余悸。杨豪早在1996年就开始着手拆迁征地调查,那时,震惊全国的“嘉禾事件”还没有出现,各级政府部门还没有对拆迁问题引起高度重视,但他所在的媒体已经时不时地收到老百姓的举报信与求援信。在他看来,那时的拆迁条例只是为拆迁方说话的条例,一切为了城市建设,被拆迁群众的利益基本上得不到有效保护,群众在拆迁中受到伤害,想告状连门都没有。早在2003年,四川省自贡市大桉红旗乡白果村55岁的村民为三万多名未得到合理补偿的自贡农民上访打官司,投书数百封,上达中央下至地方,直到许多年后才有结果。杨豪接触过这样一个投诉,湖北省一个市为了一条街道的改造,在五十多个户主还没有签字的情况下,好几台挖土机就把几十户的房子一次性全挖了,好多老百姓的家具全砸毁在这里面。这无疑是一起野蛮拆迁。老百姓向他所在媒体投诉这件事的时候,还带来了请人偷拍的录像带。处在义愤中的他为澄清事实,连续几天不间歇地采访总算查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来,他写了一篇报道在一家全国性报纸上刊载,引起当地政府的注意。由于当地政府的干预与交涉,杨豪被开除,离开了那家新闻媒体。当时单位正分房子,他失去了分房子的机会。为了这篇拆迁的报道,他付出了最为惨重的代价。他至今租住在武汉旧城区的一间四十多平方米的房子里。他说他不后悔,记者更应该具备正义和良知,社会问题捂盖子是捂不住的,得想法子解决。他说,后来关于拆迁问题的暴露,还是因有良知的记者的呼吁和报道才引起了重视,也正是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对“嘉禾事件”野蛮拆迁的报道助推了相关文件的出台,使《城市拆迁管理条例》得到修改,群众的利益开始相对得到有效保护,中央开始采取各项措施杜绝野蛮拆迁,保护老百姓的利益。尤其是《物权法》出台之后,老百姓的房子可以作为自己的私有财产受到《物权法》的保护。随着依法治国的推进,地方政府的各项行政措施都不能违背法律,必须依法行政。
但杨豪认为,拆迁征地问题依然严重,野蛮拆迁的恶性事件还在发生。根源是它牵涉到一些地方政府的一个核心利益,那就是有的地方政府抓政绩,一些地方拆迁征地目的也由最初为民造福的旧城改造,发展到了房地产开发、炒卖地皮。许多地方政府把卖土地作为地方经济的主要财政支柱,名曰土地财政。在几天的走访过程中,我们看到了在同一个省城大都市的繁华地段,有两处多达百亩的建筑物已拆除多年,但一直没有开发。有一块地皮上已长出二人多高的树木和野草,周边垃圾成堆污水遍地。当地政府解释为土地储备。但我们在同一座城市的边缘,又发现了政府在大肆圈用农田从事开发建设。城市一边在周边大肆掠夺农田,一边在繁华地带久拆而不建,这样一种现象已不鲜见。这样的土地储备,难免有等着好主顾来卖高价的嫌疑。一些拆迁户反映,那种既伤害群众感情,又影响干群关系,一些地方“一凶二狠三胡来”的野蛮拆迁依然有恃无恐,有的对被拆迁群众进行恐吓、殴打,有的闹出人命案。一座省城,被拆迁户群体围堵政府机关,一个月不下七八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