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本市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以及兴业银行,对于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实行购首套房视为本地居民购第二套房的政策,即首付五成,贷款利率上浮10%的政策,而农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的工作人员均表示,如果非本地户籍客户不能提供在津工作1年以上的完税证明或者社保证明,均不予发放贷款。
据悉,银行政策的调整是响应国家楼市调控政策,打击以投资投机为目的的外地人购房现象。(见习记者戴宜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