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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绍芳)中秋节前,市工商局对天津、上海、北京等7个省、直辖市31家企业生产的50个批次月饼进行了食品质量抽样检验。结果显示,1个批次月饼质量不合格。
此次依据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重点检验了酸价、过氧化值、山梨酸、苯甲酸、甜蜜素、糖精钠、总砷、铅、菌落总数、大肠菌群10项指标。经检测,标称辛集市众大食品厂生产的批次为2010810、规格为120g/块的麦好香月饼质量不合格,菌落总数超标达1.8倍。
本次抽样检验发现的质量不合格食品,已全部下架、停止销售。工商部门要求全市食品经营者一律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对继续销售的,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一旦发现经营者继续经销质量不合格月饼,可以拨打12315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