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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奖励扶助政策好,计划生育帮养老。”这是辽中县石玉忱老人的肺腑之声。作为我省第一批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育龄妇女,石玉忱和老伴也是我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首批受益者,老两口每年1200元的“奖扶金”让村民们羡慕不已……9月17日,记者从省人口计生委获悉,我省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的夫妻,自年满60周岁起,每人每年发放600元的奖励扶助金,2009年起提高到720元,直至亡故。据统计,2005年至2009年,全省已累计发放奖励扶助金2.33亿元。
据了解,我省对计划生育家庭实施奖励的政策始于1979年,目前,全省已建立起以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从2007年起,还实施了城乡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对城乡计划生育家庭子女伤残等级达到三级以上或死亡现无子女的夫妻,自女方年满49周岁起,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的特别扶助金;发起计划生育家庭的“生育关怀行动”,省财政每年投入50万元,生育关怀项目募集和发放生育关怀基金1800万元,共救助了12万户计划生育困难家庭。
省计生协还针对计划生育贫困女孩家庭,实施“少生快富”工作,在农村每个乡(镇)建立一个规范的“少生快富”工程项目基地,每个基地帮助10户以上家庭建立种植、养殖等不同生产项目,帮助受助家庭当年增加人均收入。(记者朱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