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华社郑州9月18日电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执法局法制科原科长傅赪因无证酒驾连撞11人,日前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去年7月16日晚,傅赪驾驶一辆面包车先将一骑电动车的男子撞伤后逃逸,3分钟后又将一过马路的老太太和一骑自行车的女子撞伤,并继续逃逸。随后将骑三轮车的一对夫妇、一骑电动车男子撞翻,又拐弯冲上人行道,将在路边铺设电缆的5名农民工撞伤。在撞断一棵树后,车辆侧翻,傅赪弃车逃逸。当晚10时20分,傅赪在家人陪同下投案自首。交警部门认定,傅赪在没有取得机动车驾照的情况下,醉酒后驾驶车辆,接连肇事,撞死3人、重伤1人、轻伤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