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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康女士步行至塘沽某蛋糕店门前,被正在举行的转盘摇奖活动所吸引。按照店中要求,消费满30元即可参加转盘赢大奖活动,康女士决定试试自己的运气。没想到,康女士轻松一转,转盘指针便定在了一等奖上,即获得价值300元的自行车一辆。正当康女士为之高兴时,店中工作人员却告知她本次摇奖不算,因转盘未转满一圈,不符合摇奖规则。康女士说,摇奖前没有人向她做任何说明和提示,所以她认为该店的做法不合理。但该店仍坚持以“该活动解释权归店方所有”为由,拒绝兑付奖品。康女士只好到塘沽消协进行投诉。
随后,塘沽消协人员来到该蛋糕店门前,发现店前张贴的活动海报并没有明示具体的活动细则,仅简单写明了活动日期,消费满30元即可参加摇奖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店方所有等字样。但店方仍旧辩称自己有最终解释权。调解无果后,消协人员直接与该品牌蛋糕店天津售后服务总经理取得联系,店方最终同意派人当面向康女士道歉,并赠送她200元的代金券以表歉意。
据塘沽消协负责人表示,依照《消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所以该店在进行抽奖式有奖销售时应向消费者明示活动细则。《消法》第24条还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该店作出“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的解释显然于法无据,没有法律效力。(实习生马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