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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蒋娟)为了给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市委组织部制定了《关于在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中加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区县、各功能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在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今后两年内,每人要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帮助新发展一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并将此项内容列入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各区县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成员,党委工作部门、政府工作部门、人大常委会和政协机关内设机构、人民团体的主要领导成员,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成员以及各功能区工委、管委会领导成员和机关内设机构主要领导成员,都要参与这项“特殊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是今后两年内帮助新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工作措施和实际成效,经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将连同帮助人的姓名、单位和职务,一并录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网,每半年向社会实名公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