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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建立458个服务管理站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针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公安局积极探索,在试点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在全市普遍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截至目前,共建立服务管理站458个,其中,街道、乡镇服务管理站256个,社区(村)服务管理站163个,单位及工地服务管理站39个。服务管理站有效延伸了工作触角,真正实现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前移、服务管理力量下沉。据统计,开展服务管理站建设以来,本市流动人口登记办证率显著提升,同时为流动人口提供维权服务675件,挽回经济损失44万余元。
随着天津经济社会发展驶入快车道,加之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吸引了大量外来务工、经商人员,仅今年上半年新登记暂住人口就达到50余万人,暂住人口登记总数已达290余万人,比2009年同期增长了20.8%。为进一步拓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范围,形成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全覆盖格局,市公安局在建立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机制,选择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西青区大寺村为试点,逐步在全区推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工作模式,推出了包括暂住户籍登记、《暂住证》办理、信息采集、计划生育、代征税费、调解纠纷、宣传教育、劳务中介以及帮助解决子女入学等职能的“一站式”服务,取得了良好成效。
在总结西青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市公安局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决定在全市流动人口聚集地区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形成区县、街乡镇、社区(村)“三级服务管理网络”。各区县分局高度重视建站工作,积极向区县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解决了建站所需的办公用房、启动资金、硬件设施、人员配备等问题。工作中,市公安局进一步明确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的四种建站模式,规范了软硬件建设标准,统一制作发放了标识牌,并制作了统一的簿册台帐。市局户政处还专门成立检查组,对各区县建站及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不达标的限期整改,推动了建站工作规范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