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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昨晚,本报接到两起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出租车的刮蹭事故。事故均因这些电动车速度过快所致。而速度过快的原因,则是不少电动车在购买或使用时,都被改变了车上的“限速装置”,这些去掉“紧箍咒”的电动车,到了马路上就成了风驰电掣的“小老虎”。
昨日21:00,河北区金沙江路与月牙河道交口处,一辆从月牙河道拐往金沙江路的电动自行车与顺行的一辆自行车发生刮蹭,将后者挂倒在地。骑自行车女士只蹭破点皮,并未受到太大伤害。昨日23:20,南开区保山道与龙川路交口附近,一辆电动自行车与一辆出租车发生刮蹭,幸好双方均无大碍。记者了解到,电动自行车产品是实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根据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时速超过20公里即为不合格产品。但目前一些电动自行车销售者和使用者为了提高销量和速度,擅自改动电动车限速装置。这样一来,电动车时速虽然提高不少,但由于车速快,路上一旦“不守规矩”,往往会引发事故。(记者王学军)